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启动2024年第三方报废设备家具清运和处置一条龙服务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2023年第三方报废设备家具清运和处置一条龙服务试运行取得的良好成效,经研究,学校拟继续实施一条龙处置服务,经严格依据相关流程进行公开遴选,确定了两家第三方服务公司,服务期限为3年。现将回收处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公司、服务区域范围和服务期限
(一)服务公司:
1. 中维物资回收(广东)有限公司:负责广州校区南校园和北校园的报废资产,负责人:李荣壕,联系电话:13662398125。
2. 中桦物资回收(广州)有限公司:负责广州校区东校园、深圳校区、珠海校区以及所有学校附属医院的报废资产,负责人:李武炳,联系电话:13640778579。
(二)服务期限:2024年1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年10月会邀请当年度服务过的师生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0%满意率视为该年度服务不合格,服务自动终止。
二、报废申请和处置基本流程
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收到资产保管单位提交的报废申请材料时进行初审,并按学校报废处置权限设定,逐级报送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分管校领导审批。
2.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每月初对上一月度的报废申请集中公示(寒暑假每2月1次),公示结束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收到学校批文后将任务下达服务公司,公司在一周内派专人与保管人(经办人)联系预约上门提供服务。
三、现场回收搬运注意事项
1. 获批准报废的设备和家具,请各资产保管单位和资产保管人保持报废资产实物的相对完整,集中放置和妥善保管,如需进行拆卸的,可联系上述两家公司进行拆卸服务,服务免费。
2. 请资产保管人核实上门回收人员的工作证后,配合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上门回收清运工作,并根据《清运和处置服务清单》上的资产清单落实现场报废资产实物的清点交收及签字确认。
3. 对报废资产回收清运过程中无法提供实物的,经核查后为资产盘亏的,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0〕2号)和《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1〕9号)追究资产损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欢迎用户单位和老师对服务公司的服务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朱振华,联系电话:020-84112478
邮 箱:sbglk@mail.sysu.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