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为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现启动2024年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一)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2024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21级本科生以及其他《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
(二)设有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四级单位:涉及实验室使用或管理的,且未获得《合格证》或者《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
二、培训和考核时间
2024年9月9日-11月30日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
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规定执行。
四、实施单位
由学生和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
五、工作安排
(一)为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我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建设“培训与考试”模块。从今年起,我校实验室安全线上考核将启用新“培训与考试”模块-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具体使用指南见附件3、4。
(二)具体工作程序
1.9月8日前,各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试题库创建工作,在“在线学习平台”中创建并录入具有本单位学科特点的试题库及相关试题。
各相关单位根据人员类别设置本年度考试,题目设置要求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执行。分类设置考题时,各场次考试请使用“考核年度+二级单位名称+人员类别”命名;各单位将需要考核的教职工名单和不属于2024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2021级本科生的其他需要考核的学生名单发给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联系人,导入对应考试。
2.9月9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管理的相关师生完成准入培训和考核。
3.12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查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落实情况,相关情况纳入二级单位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
(三)考核要求
原则上,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须达到100分方可通过,考试次数不限。
六、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安全员(院系实验室安全员)默认为“在线学习平台”管理人员,具有平台管理权限。如有人员更换的单位,请将管理人员信息发给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予以设置。
2. 请需要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四级单位(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设有实验室的二级单位填写“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于8月25日前发至联系人邮箱;未设置实验室的单位可通过邮件形式反馈,并明确本单位无需组织准入考核。如不反馈信息,将纳入准入考核单位。
3. 根据《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均需参加准入培训和考核,获得考试合格证并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后,方可进入相关实验室,否则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附件:附件汇总.rar
1. 二级单位名单
2. “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3. 在线学习平台考生使用指南
4. 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员使用指南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23日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20-84110552,邮箱:zhjie27@mail.sy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