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假期将至,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新中国七十五周年华诞和学校百年校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时刻紧绷实验室安全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和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排国庆节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将各级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落到实处。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按时完成秋季学期新入学学生的准入培训考核,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源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准入培训考核通过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要加强门禁管理,实行夜间落锁,严防实验室外或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强化实验风险评估与安全隐患整改。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国庆节假期内仍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涉及高风险的实验项目必须做好风险评估,要强化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开展过夜实验,确需开展的,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向所在二级单位备案或审批,严禁私自开展过夜实验。各二级单位要督促实验室尽快落实学校秋季学期初暨中秋、国庆节前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可立行立改的隐患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如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暂停实验或关停实验室。通过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所在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等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根据危险源种类和数量定期更新分级分类结果,落实二级单位安全检查和实验室每日自查要求。实验室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任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要密切关注假期期间的天气变化,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
学校相关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校区/校园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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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
张 洁 |
15989182059 |
陈 骞 |
1881946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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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宇成 |
15622259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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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美香 |
13246848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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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煜 |
18811616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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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
王玉梁 |
18218222319 |
广州校区东校园 |
周俪曦 |
18620819190 |
郭 鹏 |
1371946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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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 |
黎 莹 |
13631346806 |
深圳校区 |
刘文辉 |
18507521000 |
保卫处报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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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
020-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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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
020-87330110 |
|
广州校区东校园 |
020-39332110 |
|
珠海校区 |
0756-3668110 |
|
深圳校区 |
0755-23260110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