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组织2024年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原则上我校从事实验室高压灭菌锅(属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为确保我校实验室高压灭菌锅合法、合规、安全使用,方便学校师生集中学习、培训、持证上岗,现组织开展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参与本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学校教职工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
3.应是本单位或实验室高压灭菌锅实际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等其他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在本次培训范围内。
二、培训安排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于2024年11月至12月统一委托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前往广州校区进行集中授课和培训,具体培训地点、授课安排将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有意向的师生自愿报名参训。珠海、深圳校区的师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与广州校区集中培训,或自行前往校区所在地的其他资质机构报名参训。
三、培训项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项目代码A);
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项目代码R1)。
四、培训费用
本次取证培训需向培训机构缴纳费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按照校内各二级单位实验室高压灭菌锅的存量和使用情况,通过2024年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为重点单位承担部分师生的培训费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其余报名参训人员费用自理。
五、考核与取证
经统一培训,并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者,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件有效期为4年。证件到期前至少一个月,各持证人员需自行办理证件复审延续。
五、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实际需求统计参训人员信息,填写《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证报名信息统计表》(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发送到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rar
1.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考证报销名额分配表
2.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报考信息统计表(模板)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