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5年 春季学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 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戴伟霖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5年全国“两会”以及春季学期初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现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即日起至3月12日,对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附件),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于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I、II、III、IV级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各二级单位应对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点

1. 寒假后重新启用或搬迁后新投入使用的实验室在水、电、气等基础条件和仪器设备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2. 各二级单位是否按分级分类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3. 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实验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信息系统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