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展规划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 开放共享考核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中山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中大设备〔2024〕2号)等规定,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科技部考核材料报送、校内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评单位:拥有单台(套)价值≥50万元大仪的资产保管单位。
3.参评设备:
(1)全校2024年12月31日前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台(套)价值≥50万元、必须开放共享的科研仪器设备。
(2)涉密、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研究目的特殊等仪器不在考核之列。
(3)考核周期内使用时间满10年或不足1年的大仪,参评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考核。不参加考核的大仪,只作信息采集,以备上报使用。
参与本次考核的各学院(中心)名下仪器清单将随通知同步邮件发送至各单位设备秘书邮箱。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包括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等。根据学校2024年全校大仪管理工作会议通报的工作部署,今年考核指标新增各单位大仪智能控制终端安装情况及纳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平台的情况。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三、考核流程
(一)仪器自查并在平台提交数据
截止日期:2025年4月14日前
提交内容:参评大仪使用机时数据、相关佐证材料。
提交方式:参评单位组织仪器管理员对大仪开展自查,手工记录机时的需提交佐证材料,并登录“中山大学大仪开放共享数据填报平台”(https://sharing.sysu.edu.cn/cadmin)填报相关数据信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二)参评单位核查数据并提交自评报告
截止日期:2025年4月14日前
提交方式:电子材料和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sbglk@mail.sysu.edu.cn。
材料要求:参评单位对本单位大仪运行机时进行核查,并对设备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
- 2024年度大仪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3);
- 2024年度运行机时不足800小时的大仪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4);
- 本单位2024年度对外服务收入明细表(模板见附件5)。
(三)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科技部考核相关材料
截止日期:2025年4月14日前
提交方式:通过OA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涉及部门:发展规划办公室、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材料要求:详见各职能部门报告材料清单(随通知以OA形式同步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四)学校汇总材料报送科技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汇总各单位提交的数据和材料,形成全校总体报告并报送科技部,参加全国考核评价。
(五)开展校内考核评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第三方公司对各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参评单位的大仪开放共享工作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结果建议,报学校大仪开放共享领导小组审核。
(六)结果应用
1.大仪开放共享年度考核结果将向全校公布,并在绩效考核、预算安排、实验工程技术人员配置、开放共享后补助奖励、公共用房核算面积等进行结果应用。
2.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保管单位,当年度考评直接评为“较差”等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学校将予以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相关数据收集与材料统计工作,确保数据材料真实可靠。
2.请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清查本单位低效闲置的大仪,积极采取科学、高效、可行的盘活措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5年3月22日
(联系人:李佳玲、姚钰滢,联系电话:020-8411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