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学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和消防、治安安全检查暨考核工作的通知
设备〔2018〕70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12月26日9时33分,北京某大学实验楼发生火情,实验室内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实验时发生爆炸,导致镁粉桶起火,过火面积60平米,现场发现数名死者,令人痛惜。时逢期末、年末,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环境安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加大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力度,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危险研究项目的风险评估。
为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学校近期启动2018学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和消防、治安安全检查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考核范围
校内各学院、直属系、直属单位。
二、检查考核分类和考核方式
(一)分类:共分四类(单位分类名单见附件1),其中一类、二类、三类单位检查实验室安全和消防、治安安全,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负责;四类单位检查考核消防、治安安全,由保卫处牵头负责。
(二)考核方式:
1.一至三类单位的考核方式
考核依据:《中山大学2018年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附件2)涉及的院系(中心)层面的管理情况,以及与本单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安全专项管理情况;重点考核内容:《中山大学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考核项目》(附件3)。其中:
(1)一类单位(共11个):涉及化学安全、生物安全等风险较大、且实验室较多的单位。
考核方式:1.各单位提交自查台账;2.学校组织现场检查:(1)听取工作汇报(PPT);(2)查阅档案资料;(3)抽查实验室。
(2)二类单位(共11个):涉及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设备安全等风险因素,但实验室数量较少的单位。
考核方式:1.各单位提交自查台账、年度工作总结;2.学校组织现场检查:(1)查阅档案资料;(2)抽查实验室。
(3)三类单位(共4个):涉及实验室安全风险,但目前大部分实验室尚在建设中的新建学院。
考核方式:各单位提交自查台账、年度工作总结。
2.四类单位的考核方式
以消防、治安安全为主的个别理工医科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相关学院,共28个。
考核方式:各单位提交自查台账、年度工作总结,保卫处组织抽查。
三、第一至三类单位检查及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
1.各单位根据《中山大学2018年度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试行)》和《中山大学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考核项目》进行院内全面自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二级单位自查台账》(格式见附件4),及时做好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各单位根据2018年的工作情况,形成本单位《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5),其中一类学院以现场PPT形式进行汇报,可不提交工作报告。
3.各单位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通过OA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学院领导审核签发的《二级单位自查台账》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报告》。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检查一类、二类单位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听取情况汇报(20分钟以内)、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检查实验室。
(三)总结和整改阶段(2019年1月-3月)
学校检查专家组综合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工作,讨论研究,形成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意见上报学校,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四、第四类单位检查及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
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8日前开展消防安全、治安自查自改,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通过OA向保卫处提交学院领导审核签发的《二级单位治安、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格式见附件6)和《二级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年度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7)。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1月初)
现场检查各单位,并查阅消防相关资料。
(三)总结和整改阶段(2019年1月-3月)
保卫处综合学院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情况,讨论研究,形成201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意见上报学校,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检查结果分为4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学校实验室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附件: 1.二级单位分类考核名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2018年12月26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文广,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
保卫处联系人:黄毅,电话:39336232,邮箱:huang99@ 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