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采购管理制度宣讲会的通知
设备〔2019〕1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2018年第24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设备物资采购系列制度,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采购管理行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定于1月中旬在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和珠海校区举办四场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宣讲会,请大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参加。
依据《中山大学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20—40万的设备物资实施“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方式,请各单位务必派选本单位负责“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的管理人员参会。
一、培训主要内容
1.《中山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大学免税进口科教用品管理实施细则》《中山大学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2. 交流答疑;
3.“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培训。
二、培训对象
1. 各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单位、附属医院、产业集团、科研机构(团队)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 新引进人才或其团队秘书;
3. 各单位组织监督验收的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1 |
1月9日(周三)15:00-17:00 |
广州校区南校园第三教学楼213会议室 |
2 |
1月10日(周四)9:30-11:30 |
广州校区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 |
3 |
1月10日(周四)15:00-17:00 |
广州校区东校园行政中心B101讲学厅 |
4 |
1月11日(周五)10:00-12:00 |
珠海校区地下多功能厅 |
四、培训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参与培训人员名单及参加场次,并于2019年1月8日(周二)17:00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邮箱:jkhtgl@mail.sysu.edu.cn。附属医院可参加北校园的培训,深圳校区院系可参加东校园培训。
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4日
(联系人:叶昕 电话:84111805 电子邮箱:jkhtgl@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