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吸取广州大学实验室火情事故教训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设备〔201923

各有关单位:

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大学实验室发生火情事故的通报》(见附件),4281415分左右,广州大学生化实验楼6楼的生物技术专业实验室发生火情事故,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所幸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未酿成更严重后果。消防部门已认定起火原因为一台运行中的立式冷藏陈列柜发生自燃,继而引燃旁边的窗帘。涉事实验室是早期大学城建设时建造,室内无安装烟火感应报警系统和监控,当日该实验室没有安排上课,正值无人状态,若火情不是被学校保安人员巡查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广州大学实验室火情事故,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全覆盖通报,提醒全体师生:事故并不遥远,隐患就在身边,切勿心存侥幸、疏忽大意,并举一反三做好以下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把好采购源头,坚决杜绝质量有问题的产品进入实验室。

2.严格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要求进行日常保养维护,维护保养记录要存档备查。

3.各单位立即开展全覆盖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包括常用通用设备、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危设备的运行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避免仪器设备带病带伤运行,发现问题必须果断停用,及时排除隐患问题。

     二、全面排查实验室安防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请各单位全面排查本单位实验室烟火感应报警系统、排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及其它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存在安防设施缺位和运行不良的情况,应立即组织整改。其中实验室楼宇和重点风险部位应当处于24小时安保监控状态。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项目及实验活动项目安全评估。

1.各单位应在实验室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并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建设项目验收时须同步进行安全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和环保要求的实验室应当限期进行改造。

2.对于危险性实验,特别是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和危险仪器设备等的实验应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和风险防控措施。

四、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1.请各单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并严格按学校要求建立并动态更新本单位风险点及危险源台账,建立并落实实验室风险点及危险源巡查制度,按规定做好实验室安保值班工作,特别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应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2.针对单位自查、学校大检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举一反三立即组织隐患整改,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发展成事故。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州大学实验室发生火情事故的通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510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