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落实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暨开展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设备〔2019〕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9〕178号)(见附件1),教育部将抽选部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地方高等学校进行现场检查。适逢暑假在即,为做好迎接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确保暑期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学校将于6月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2)
2.《中山大学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考核项目》(见附件3)
二、检查重点
1.二级单位、实验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和定期实验室安全培训机制的建立,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情况。
三、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即日起-6月15日)
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今年检查的重点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指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自查台账,逐条落实整改,自查记录及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2.学校检查(6月底-7月初)
学校将择期组织专家根据教育部的检查标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3.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6-7月)
教育部现场抽查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学校,来校后现场决定抽查的实验室。检查程序包括:听取学校的情况汇报、查阅学校和二级单位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反馈检查意见等环节。学校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书1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