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0-25

(一)上位法及管理制度
1.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
2. 中山大学安全管制药品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15]1号)
(二)前置要求
二级单位已完成各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建设,储存场所已通过资质认定。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中山大学医疗用毒性药品购买申请表》;
2. 《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申请表》;
3. 采购申请报告;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
6.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 相关管理制度;
8. 教学用提供教学计划证明文件以及使用人员名单;科研用提供科研的立项批准文件以及使用人员名单;
9.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