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1-06
一、办理条件
1. 前置条件:实验室自评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标准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培训合格证明;
(2)实验室平面图;
(3)承诺书;
(4)实验室体系文件。
二、办理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线下提交审核,办理盖章;再通过“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责任科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五、联系人
张洁(020-84110552,415栋31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