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工作的问与答 (2026版)

发布人:管理员

Q1:哪些设备物资必须做购置论证?

A1: 凡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采购前须完成购置论证:  

1.预算单价或同一项目、同品类的年度批量总价 ≥ 学校分散采购限额(即“学校限额”);  

2使用学校专项经费,虽未达限额但经费主管部门要求论证的。  

 

具体限额为:

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 40万元;  

非教学科研类设备、维保服务、实验材料、成品软件、家具等:≥ 20万元。

 

Q2:论证前必须落实哪些前置条件?

A2: 经费负责人在提交申请前需确保以下5项已落实:  

1.经费保障:购置及后续运行费已落实,且经费用途允许采购该类设备;

使用非竞争性科研经费采购的提供立项审批文件;

单台套100万元及以上设备购置已获教育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如无批复,须联系财务处补报新增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

2.场地与配套:安装场地、水电、通风、安全等条件完备;  

涉及辐射、特种设备、生物安全三级以上实验室等,须先通过技术安全科审批。

3.人员配备:有专人负责管理,特种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4.资质许可:特殊设备需已取得购置许可。

已取得辐射安全使用许可证;公务车定编证,特种车辆、船、飞行器等的购置许可批文等。

5.需求明确:已完成市场调研,技术参数合理、无排他性。

 

Q3:购置论证主要评什么?  

A3: 专家重点评估五个维度:  

  1. 必要性:是否重复购置?校内同类设备使用率如何?能否通过共享、测试服务替代?

注:已通过学校立项部门论证且内容覆盖上述要点的,可简化必要性说明。

2.可行性:场地、运维费、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3.合理性:选型、配置、数量、性价比是否科学?

4.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家/学校配置标准?有无奢侈浪费?管控类设备是否获批?  

5.效益预期:年使用机时是否≥800 小时(大型科研仪器)?是否纳入学校共享平台开放共享?风险是否可控?

 

Q4:哪个部门负责组织论证?流程是怎样的?  

A4: 按金额分级组织: 

金额范围

组织单位

审批权限

≥学校限额 且 <40万元

资产使用单位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40万元 且 <100万元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100万元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00万元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分管校领导主持)

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Q5:哪些情况可用通讯评议代替会议论证?

A5: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采用通讯评议:

1.被认定为教学科研急需的设备或耗材;

2.已通过学校职能部门立项论证,且内容已涵盖购置论证全部要素。

 

Q6:进口设备有什么特殊要求?国产设备有优惠政策吗?

A6:

一、进口设备须满足严格条件

  • 预算100万元的进口设备,必须单独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 非教学科研用途的进口设备,论证专家组须包含 1名法律专家 + 4名校外技术专家;
  • 仅在以下情形可采购进口产品: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无法以合理商业条件获取;

2)设备将在境外使用;

3)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二、国产设备享有明确政策支持

  • 所有项目应优先采购本国产品;
  • 若采购项目中同时有国产与进口产品参与竞标,评标时对国产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即按原价的80%参与价格评审),显著提升国产设备竞争力。

建议:在技术参数设计阶段就充分调研国产替代方案,避免因过度依赖进口导致论证不通过或采购周期延长。

 

Q7:技术参数设置有哪些“红线”?

A7: 严禁以下行为:  

直接复制某品牌参数;

使用“知名”“一线”“同档次”等模糊表述;  

设置“使用寿命长”“效率高”等不可量化指标;  

将尺寸、重量等设为固定值或用“约”“左右”等模糊词;  

出现“标配”“选配”“赠送”等非规范用语。  

 

正确做法:

参数应面向所有供应商,基于实际需求描述;

废标条款(★)建议 ≤ 总数10%,关键参数(▲)需可验收、可量化;  

配置清单须列明配件/耗材的具体规格与数量。

 

��可参考系统内“设备物资案例”或“设备指引”模块获取范例。

 

Q8: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在哪里提交? 

A8: 主要材料:  

1.《贵重/批量设备物资购置申请表》;  

  1. 立项批复或预算文件;
  2. 场地图纸、设计图(定制类设备/家具);  
  3. 至少3个品牌型号的报价单;  
  4. 定制家具需附质量控制方案(含生产监督、抽检等)。

提交平台:采购管理系统(http://cg1.sysu.edu.cn)→ 论证模块;

表格下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 资料下载 → 计划与论证(http://sbc.sysu.edu.cn/downloads/plan)

 

Q9:资产使用单位组织论证会时,需要注意什么? 

A9: 资产使用单位组织 <40 万元项目论证时须注意:  

  1. 提前≥2 个工作日将材料发给专家;  
  2. 准备好:议程、签到表、专家意见模板、专家费领取表(纸质或电子);
  3. 专家须从学校购置论证专家库中抽取,不得由项目组成员担任。

 

Q10:提交后多久安排论证?  

A10: 材料齐全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论证。

 

Q11:已通过论证的项目,还能改参数吗? 

A11: 可以,但分两类处理:  

1.非技术性变更(如售后要求、佐证材料、参数重要性标注等):

→ 直接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修改;  

2.技术参数或预算变更(且不超原立项预算):

→ 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经原专家组复审后:  

  • <100万元:设备处审批;  
  • ≥100万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Q12:100万元以上设备还有哪些特别要求? 

A12: 除论证外,还需注意:  

  1. 预算批复:单台套预算≥100万元须有教育部新增资产配置批复;  
  2. 意向公开: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天在采购系统完成采购意向公开;  
  3. 进口论证:如为进口设备,由设备处同步组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业务咨询

网站: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电话:020-84111893 / 84113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