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工作的问与答 (持续更新中)

发布人:管理员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工作的相关问题

1. :哪些设备物资需要进行购置论证?

: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个经费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设备物资采购预算总价)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人民币20万元,以下简称“学校限额”)以上的设备物资,这些设备物资包括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维保服务、实验材料、成品软件、家具、其它物资等。

2.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的内容有哪些?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的内容包括拟购设备物资的必要性、可行性、采购数量和配置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其预期使用效益等,具体如下:

1)必要性:购置目的和意义,是否重复购置,校内已有同类设备物资的使用情况等;

2)可行性:设备安装和使用场地、人员、其它各项配套条件的落实情况;

3)合理性:设备物资购置数量、选型和配置、性价比等是否合理;

4)合规性:配置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管控设备物资需取得购置许可等;

5)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效益:校内外共享方案、预期使用效益及风险分析等。

3.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通过什么方式组织?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原则上采用专家组现场论证的方式,但之前已通过论证,现需变更技术指标而价格不变的设备物资,或已通过查重评议,且其论证内容涵盖或与购置论证的内容一致的设备物资,可以采用通讯评议方式。

4.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形式有哪几种?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形式有以下几种:

1)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在学校限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低于40万元的设备物资,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专家组论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论证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通过论证的购置申请进行审批;

2)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的设备物资,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组论证,通过论证的购置申请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设备物资,由分管校领导主持论证会,邀请项目管理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参会,论证通过后,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经费管理部门会签、分管设备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在政府限额(100万元)以上的进口产品,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购置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进口产品论证。

5. 问:设备物资购置论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设备物资购置论证所需材料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资料下载-计划与论证(http://sbc.sysu.edu.cn/downloads/plan)下载,具体如下:

1)中山大学贵重设备物资购置申请表或中山大学批量设备物资购置申请表(家具、同类设备物资或集成设备物资填写);

2)中山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安装场地和使用条件说明及落实情况承诺书(简化版)(项目用)或中山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安装场地和使用条件说明及落实情况承诺书(设备用);

3)单价200万元以上贵重设备购置论证提纲(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物资填写);

4)其它相关材料:立项报告或审批文件、安装和使用场地图纸、产品说明书或产品设计图等。

6. :如何提交设备物资购置论证材料?

: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登录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新论证系统)(链接地址:http://sbc.sysu.edu.cn/),使用NetID登录,在系统提交设备物资购置论证材料。

7. :如何组织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会?

:论证前要先审核论证材料,论证材料齐备的才组织购置论证会。论证会召开前需作如下准备:

1)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名单(包括用户、专家、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

2)提前三个以上工作日告知参会人员时间和地点,邮件发送论证会议程及论证材料;

3)准备论证会现场所需材料(包括纸质版或电子版论证材料、论证会议程、参会人员签到表、专家费印领表、专家意见参考模板等)。

8. 问:需要多长时间组织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会?

答:在论证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一般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会。

9. 问: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前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设备物资购置论证前需要落实如下前置条件:

1)购置设备物资经费已落实并符合其使用要求;

2)落实设备物资安装和使用场地及环境、配套设备和设施;

3)落实符合要求的设备管理人员;

4)对属于国家、地方或学校控制采购的设备物资,落实购置和使用所需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

10. 问:组织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组织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会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购置论证专家原则上从“中山大学购置论证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涉及进口产品论证的项目,专家人数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论证专家不可为用户及其相关项目组成员,且资产使用单位人员不超过专家组人数的1/2,专家组长应为非资产使用单位人员;对非教学科研用途进口产品的论证,除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外,其余专家必须是校外技术专家;

3)参与论证人员或其直系亲属与相关供应商有利益关联的,应主动回避;

4)参与购置论证的相关人员对购置论证的相关资料和专家在论证过程中发表的涉及他人和单位的评价言论负有保密义务。

 

工作联系方式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址:http://sbc.sysu.edu.cn

设备物资购置论证业务联系电话:841118938411090384113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