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一级危化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1-15
设备〔2020〕2号
各二级单位:
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实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通知》(设备〔2019〕17号)规定,一级危化品(剧毒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由各二级单位设置单独库房集中存放和管理,并严格执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记账、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管理制度。实验室领用一级危化品时应设双人双锁的临时储存保险柜,用于存放当天领用的一级危化品,且一级危化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
请各单位在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检查,彻底清查一级危化品存量情况,确保一级危化品全部由二级单位按要求集中存放和管理,并将一级危化品按台账清单模板(见附件)于1月23日前OA报送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我处将于2月中旬开展一级危化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一级危化品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14日
(联系人:杜爱雪,联系电话:84113765,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