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设备〔2020〕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学生返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学生返校后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实验室安全。
二、开展师生返校实验室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各单位根据实际,结合专业特点,利用各种媒体,对师生开展返校后实验室安全教育以及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护、实验室通风和消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意识。
三、组织做好实验室启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组织实验室做好启用前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并开展一次本单位内部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在实验室启用前完成。学院开展大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两点:
1.对于假期长期未启用的实验室,是否做好水、电和设施设备的调试工作,避免仪器设备带病带伤运行,发现问题应必须果断停用或及时维修。
2.对于近期启用过的实验室,除了检查是否做好上述工作外,应检查实验室有无开展必要且安全合适的消毒工作。为避免引起火情,建议尽量避免使用喷雾式酒精,改用凝胶状酒精或消毒湿纸巾,消毒工作应避免明火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使用含氯消毒液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四、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实验室启用后,应按照学校、学院和实验室各项管理规定,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放射性物品、特种设备及其他危险仪器设备、危险废物等的安全管理。
五、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要求。
1.实验室启用后,各单位应指导实验室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控制实验室同时开展实验活动的人数,实验人员应佩戴口罩;
2.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如需使用空调,尽可能使用空调全新风运行,并加大新风量,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具体应按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执行;每日实验活动结束准备离开实验室前,建议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一段时间后再关闭门窗。
3.所有实验操作,特别是公共仪器设备的操作,应按需佩戴适用的个人专用手套,同时结合实验室特点,建议采用适当的消毒方式定期为实验室公共区域、多人使用的实验设备、门把手等进行消毒。
六、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符合学校规定的返校条件。在疫情解除前,实验室严禁向校外人员开放,如确有必要,实验室负责人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学院按照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审批,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风险告知。
七、继续做好开放实验室备案。确定开放的实验室应统一由所在二级单位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如有更新,请于每周五17:00前将更新后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汇总表》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汇总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张瑞秋、张洁;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