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0年秋季开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拟在近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前
2.学校检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1. 单位自查:各单位自查范围应涵盖本单位全部实验场所及存放有仪器设备和化学品的其他场所(办公室、储存室等)。
2. 学校检查:学校飞行检查以抽查形式进行,范围与各单位自查范围一致。
三、检查内容
1. 各类危险品(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和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回收处置、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
3. 今年以来学校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各学院暑期期间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对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考核项目(更新版)》(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更新,详见附件),结合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本单位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并落实整改工作,自查工作请做好记录以备学校抽查。
2.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3.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实验室每日巡查和二级单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改。
4. 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切实加强日常值班和情况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