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暨“两会”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1年春季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实验室安全,现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请各单位即日起至两会闭幕期间,对照《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见附件),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记录。

(二)学校检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有关单位涉及使用危险品或危险设备的实验场所。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实验室的安全启用。对于假期长期未启用的实验室,检查是否做好水、电和设施设备的调试工作,避免仪器设备“带病带伤”运行,发现问题应必须果断停用或及时维修。

2.实验室安全准入;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护保障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强化大局意识、红线意识,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报告工作,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报告,切实加强日常值班和情况报告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