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督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实验室高压灭菌锅使用隐患整改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21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抓紧落实实验室高压灭菌锅使用隐患整改的通知》(设备〔2021〕6号),但个别学院和实验室整改进度缓慢,为确保我校实验室高压灭菌锅合法合规安全使用,现督请各单位加快落整改工作:
一、抓紧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设备的检验检测
为帮助各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已按程序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各实验室办理“补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检测”等事项,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根据办证机构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除了收集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外,对于出厂时间超过三年的设备还需要预约检验单位上门进行整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证。因办证所需时间较长,提醒各单位组织实验室抓紧时间完成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资料收集(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并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OA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超过第三方公司服务期未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补办的高压灭菌锅,由所在单位和实验室自行办理。
在“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检测”及“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须立即停止使用相应设备,待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抓紧推进拟报废高压灭菌锅的报废处置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已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备拟报废高压灭菌锅的实验室,在2021年6月15日前按照《仪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报废审批及实物处置工作流程》(附件2)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申请报废。对于报废处置完成前无使用登记证,或者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报废条件但已不准备补办使用登记证的高压灭菌锅,一律停止使用,请各单位做好封停工作。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定期通报各单位高压灭菌锅使用登记证的办理进度以及拟报废的高压灭菌锅的报废进度。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