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1年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1.涉及教学实验的2021级本科新生;
2.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2)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
二、培训和考核时间
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
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规定执行。
四、实施部门
1.2021级本科新生
由承担2021级本科新生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单位督导其教学实验室对2021级本科新生开展课前实验室安全宣教。
因2021级本科新生实施大类培训,未明确专业,故2021级本科新生今年暂不安排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待2022年分配院系后,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
2.其他学生及教职工
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
五、具体工作程序
1.8月31日前,各相关单位填报“实验室安全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3)并发至本通知联系人邮箱。已登记过单位管理员并且人员未变更的单位,无需重复报送。
2. 9月1日-9月10日,各相关单位更新完善本单位在考试系统中的题库,并根据人员类别设置本年度考核题目,题目设置要求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执行。分类设置考题时,各场次考试请使用“考核年度+二级单位名称+人员类别”命名(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见附件4,考生使用指南见附件5)。
3.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管理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完成准入培训和考核。
4.12月15日至次年初,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查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落实情况。
附件:1.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