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1年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核对象

1.涉及教学实验的2021级本科新生;

2.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2)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

二、培训和考核时间

202191-1130

三、培训和考核内容及基本要求

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规定执行。

四、实施部门

1.2021级本科新生

由承担2021级本科新生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单位督导其教学实验室对2021级本科新生开展课前实验室安全宣教。

2021级本科新生实施大类培训,未明确专业,故2021级本科新生今年暂不安排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待2022年分配院系后,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系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

2.其他学生及教职工

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核。

    五、具体工作程序

1.831日前,各相关单位填报“实验室安全考核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3)并发至本通知联系人邮箱。已登记过单位管理员并且人员未变更的单位,无需重复报送。

2. 91-910日,各相关单位更新完善本单位在考试系统中的题库,并根据人员类别设置本年度考核题目,题目设置要求按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执行。分类设置考题时,各场次考试请使用“考核年度+二级单位名称+人员类别”命名(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见附件4,考生使用指南见附件5)。

3.91-11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管理的2021级研究生新生、2018级本科生以及其他《合格证》已到3年有效期的学生、教职工完成准入培训和考核。

4.1215日至次年初,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查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组织落实情况。

 

 

附件:1.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名单

    3.“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信息表

    4.“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管理员使用指南

    5.“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考生使用指南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