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温馨提醒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为确保国庆假期校园安全,顺利迎接祖国72周岁华诞,现将有关假期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结合学校秋季开学前和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请各单位举一反三落实隐患整改,可立即整改的应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落实整改。

二、做好实验活动备案,加强安全监管。假期建议尽量不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做好实验计划及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所在单位备案;实验操作时请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禁止单人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如需开展过夜实验,请向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巡查;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开展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应按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落实广东省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管理指引的通知》(设备〔202164号)要求,做好实验活动审批及备案,人员准入和健康管理,以及实验活动日常管理等。

三、遵规守法,规范危险物品及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病原体、实验动物、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四、管理常态化,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落实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个人防护,加强实验室通风、消毒。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源、热源、关好门窗。对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对其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对于长时间运转的老旧设备要及时报废,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维修,禁止仪器、设备等带故障运行;离开实验室前,确认做好水、电、气、门窗等“四关”工作。

五、重点关注,做好假期施工及搬迁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对假期施工以及搬迁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做好前期组织、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并妥善管理实验室危险物品,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防患未然,做好防汛应对工作。国庆期间,预计我省气温总体偏高,3-6日南部沿海地区可能会有小到中雨的降雨过程,各单位要吸取其他地区突发强降雨引发安全事件的经验教训,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做好研判和预警,防范应对由灾害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件。

七、加强值守,落实实验室安全值班和巡查制度。各单位应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安排专人巡查所属实验室,加强巡查力度,特别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

八、加强实验大楼和实验室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有门禁的实验大楼应在大楼一楼门上张贴本单位安全联络员的手机号,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实验室安全联络员的手机号,以备不时之需。

 

 

    祝同学们、老师们国庆假期愉快!

 

学校各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州校区南校园      18819461353

             罗宇成  15622259574

             张   15989182059

             郑梓彬  13902204290

广州校区北校园   陈国联   13678923938

广州校区东校园   周俪曦   18620819190

珠海校区            18680575467

深圳校区       郑梓彬   13902204290

保卫处报警电话

广州校区南校园   020-84110110 

广州校区北校园   020-87330110 

广州校区东校园   020-39332110 

珠海校区       0756-3668110 

深圳校区       0755-23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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