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实验室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理、工、农、医学院,测试中心,教务部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害生物控制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拟举办实验室安全培训。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员;

2.各实验室安全员;

3.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教职工、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培训安排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培训地点

1

1027日(周三)下午2:30-3:30

危险化学品管理与事故应急处置

肖小华
化学学院

广州校区东校园化学材料综合楼3B301

2

1027日(周三)下午3:30-4:30

实验室常见医疗急救知识及操作培训

熊艳
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

3

113日(周三)上午9:00-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解读

钱军
中山医学院

线上培训
腾讯会议号:256231631

4

113日(周三)上午10:00-10:30

实验室化学品和化学废物分类储存规范

张伟庆
化学学院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师生积极参加培训,培训情况纳入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在年度考核中综合考评。

三、防疫要求

1.参加线下培训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发言除外),并随身携带2~3个备用口罩和便携式免洗洗手液。

2.线下培训期间,参会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需及时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就医。

3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线下培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需要重点关注地区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需要重点关注地区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的风险提示为准http://wsjkw.gd.gov.cn/xxgzbdfk/);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4具体防控措施根据广州市卫生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动态调整。

 

 

校长办公室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