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各单位应督促假期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做好审批备案工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寒假期间将在实验室巡查中检查备案工作情况。
二、落实假期值班和自查工作,严格实验室进出人员管理,做好师生寒假实验室安全教育。
严格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各单位应对重点危险源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严防假期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严格假期实验室进出人员管理,对于假期仍然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各单位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结合寒假前学校飞行检查以及本单位寒假前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列出隐患清单,限期整改。对于较大风险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按期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整改报告。
四、假期尽量避免开展高风险实验活动。
实验操作时请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如需开展过夜实验,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批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五、加强危险实验物品及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
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病原体、实验动物、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认真做好危险废弃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六、加强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假期停止实验的实验室,请关闭水、电源、热源、门窗,检查安全后实施封闭管理;假期获得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请检查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
1.寒假期间学校将暂停化学废弃物回收工作,请各单位做好化学废弃物暂存及管理。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恢复化学废弃物回收工作。
2.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寒假期间将在各校区(园)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对备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在历次检查中和日常巡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较多的实验室重点检查;对各单位寒假实验活动审批材料进行抽查。
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值班安排及联系电话:
1月21-27日:
南校园 张 洁 15989182059
东校园 周俪曦 18620819190
1月28日-2月8日:
南校园 罗宇成 15622259574
深圳校区 刘文辉 18507521000
2月9-16日:
南校园 陈 骞 18819461353
北校园 陈国联 13678923938
珠海校区 刘 晗 1868057546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