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部、财政部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请贵单位如实填报相关使用数据。具体填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对象:

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研且20211231日前在账的仪器,仪器清单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设备秘书。

二、填报方式

登录“中山大学仪器使用管理校级平台”(以下简称“填报平台”)https://yqgxsy.sysu.edu.cn“数据上报”专栏填报。填报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三、填报内容、流程及时间

(一)仪器使用信息的填报

1. 42155日,仪器管理员(或单位设备秘书)登录填报平台,逐台填报仪器在2021年度(202111-20211231日)的使用信息。

1)利用各类仪器共享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仪器:按照附件2模板进行填报,并上传至填报平台附件区;

2)利用各类使用记录本进行人工登记的仪器:扫描2021年度机时登记信息,一台仪器形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规则:“资产编号+仪器名称+2021年度使用总机时”,并上传至填报平台附件区。

2. 522日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实上述上传数据,并在填报平台生成2021年度机时数据。

3. 527日前,仪器管理员(或单位设备秘书)登录填报平台,逐台核实系统生成的2021年度机时数据,如有错漏的,下载“服务记录”修改后重新上传。

4. 531日前,单位设备秘书登录填报平台,审核上述填报结果。

(二)单位管理信息

531日前,请单位设备秘书登录填报平台填报单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1. 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支撑学校自身和校外单位科技创新成效案例15项,所有案例合并不超2000字符;

2. 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3. 提交纸质材料至工作邮箱sbglk@mail.sysu.edu.cn

1)在线打印填报平台自动生成的“单位自评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电子文档;

2)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对外服务收入明细(填报模板参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本次填报数据用于科技部、财政部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上级部门每年均会随机抽查部分单位的数据并至现场核查,评价考核结果将与国家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动员,及时完成数据填报,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逾期未报将被视作仪器闲置或非如实填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仪器所在单位及保管人承担。

 

 

附件:1填报平台操作指南

    2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使用记录明细表(模板)

    3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对外服务收入明细表(模板)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