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提醒
各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为做好我校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刻吸取4月20日国内某高校发生的实验室爆燃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假期实验室安全。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结合学校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请各单位举一反三,落实“检查-整改-复查-销账”闭环管理,特别对涉及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危化品的实验室或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加强培训,落实准入管理。
对于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各单位及实验室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四、落实假期实验活动备案,加强安全监管。
假期建议尽量不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确需开展危险性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提前做好实验计划及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所在单位备案;实验操作时请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进行指导;禁止单人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如需开展过夜实验,请向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巡查;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五、规范危险物品及危险废物管理。
规范危险化学品、病原体、实验动物、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实验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六、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源、热源、关好门窗。对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对其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对于长时间运转的老旧设备要及时报废,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维修,禁止仪器、设备等带故障运行;离开实验室前,确认做好水、电、气、门窗等“四关”工作。
七、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
各单位应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安排专人巡查所属实验室,加强巡查力度,特别对重点实验室和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