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22年 国庆节假期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广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力确保国庆节前后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报送反馈以及跟踪处置落实,名单如下(共26人,排名不分先后):

组  长:杨东华

副组长:胡国庆  岑立全

专家组:邓  凯  龙天澄  张伟庆  侯孟君  董建文

成  员:王  劲  黄  霖  张  洁  陈  骞  罗宇成

      周俪曦  刘文辉  陈国联  刘  晗  王玉梁

      夏雨人  熊丽娜  庄少慧  王崇晓  胡胜楠

      宁  曦  黄菊阳  欧阳红群

二、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及实验活动监管

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假期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实验室安全值班安排,确保放假期间有实验室安全工作人员随时待命,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请各单位在930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各单位应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国庆假期内非必要不开放实验室;对国庆期间仍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及相关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备案和审批,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对已备案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并建立台账。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门、窗、气等方面的检查。

三、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源安全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实验室危险物品的管理,重点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精神麻醉类、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特种设备、高压气体钢瓶、病原体微生物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搬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有搬迁工作安排的单位应加强对搬迁前后或搬迁过程中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规范对危险废弃物进行整理、盘点、打包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要求,国庆期间将暂停化学废弃物回收运输工作,各院系和实验室须做好归类和妥善存放,应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暂存区域的相关措施。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运输条件具备后立即组织废弃物回收工作。

五、做好突发恶劣天气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做好研判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避免由恶劣天气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件。

 

 

学校相关部门紧急联系电话

校区/校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广州校区南校园

 

15989182059

 

18819461353

罗宇成

15622259574

王玉梁

18218222319

广州校区北校园

陈国联

13678923938

广州校区东校园

周俪曦

18620819190

珠海校区

 

18680575467

深圳校区

刘文辉

18507521000

保卫处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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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4110110

广州校区北校园

020-87330110

广州校区东校园

020-39332110

珠海校区

0756-3668110

深圳校区

0755-23260110

 

附件:2022年国庆假期各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值班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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