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寒假将至,我们即将迎来2023年新春佳节,为保障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及假期,确保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全面开展自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2022学年寒假前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组织实验室开展隐患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落实闭环管理。各单位寒假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列出隐患清单,限期整改,对于较大风险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如在整改中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
三、做好备案审批,落实寒假期间实验活动安全管理。
对于寒假期间确需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各单位应做好备案审批,并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实验室对寒假期间拟开展的实验活动应做好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报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应按程序报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四、重点防范,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病原体菌毒种、高压灭菌锅、高压气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重点危险源或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更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在寒假期间开展的实验活动应做好实验计划,尽可能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暂存管理,并根据学校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回收处置。
五、加强健康监测和清洁洗消,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寒假期间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做好对实验场所、实验物品、实验室废弃物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做好实验室的日常通风。实验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并加强对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日常监测,根据实验情况做好个人防护。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室,并第一时间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六、加强日常值日,注意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
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关闭水源、电源、热源、气源,关好门窗;寒假假期仍继续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单位应监督落实实验室安全值日制度,对仪器、设备等进行排查,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停用并维修,禁止仪器、设备等“带病”、“带伤”运行;离开实验室前,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七、严控人员进出,落实假期值班和应急联系要求。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间的值班,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各实验室在寒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实验室安全联络员的手机号,以备不时之需。
学校相关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校区/校园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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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
张 洁 |
15989182059 |
陈 骞 |
1881946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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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宇成 |
15622259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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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
王玉梁 |
18218222319 |
广州校区东校园 |
周俪曦 |
18620819190 |
珠海校区 |
刘 晗 |
15914318161 |
深圳校区 |
刘文辉 |
18507521000 |
保卫处报警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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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南校园 |
020-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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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北校园 |
020-873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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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东校园 |
020-39332110 |
|
珠海校区 |
0756-3668110 |
|
深圳校区 |
0755-23260110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