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启动第三方报废设备家具清运和处置一条龙服务工作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缓解我校资产保管单位设备家具回收处置周期长、周转空间占有率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经学校批准,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从2023年起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学校批准报废处置的已达使用年限的常规报废资产实施回收清运和处置一条龙服务,实现报废资产的及时和依规清运。经严格依据相关流程进行遴选,确定了两家第三方服务公司。现将回收处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公司、服务区域范围和服务期限
(一)服务公司:
1. 中维物资回收(广东)有限公司:负责广州校区南校园和北校园的报废资产,负责人:李荣壕,联系电话:13662398125。
2. 中桦物资回收(广州)有限公司:负责广州校区东校园、深圳校区、珠海校区以及所有学校附属医院的报废资产,负责人:李武炳,联系电话:13640778579。
(二)服务期限: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现场清运注意事项
1. 请各资产保管单位和资产保管人做好回收清运前的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两家第三方服务公司的上门回收清运工作,根据《清运和处置服务清单》上的资产清单落实现场报废资产实物的清点交收及签字确认。
2. 获批准报废的设备和家具,请各资产保管单位和资产保管人要保持报废资产实物的相对完整,集中放置和妥善保管,如需进行拆卸的,可联系上述两家公司进行拆卸服务。
3. 现场清点交收报废资产实物时需核实服务公司的工作证。
4. 对报废资产回收清运过程中无法提供实物的,经核查后为资产盘亏的,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0〕2号)和《中山大学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21〕9号)追究资产损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 欢迎用户单位和老师对服务公司的服务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bglk@mail.sysu.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