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 “五一”节前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2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文件要求,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保障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现对“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及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即日起至4月25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各二级单位应对实验室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情况做好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五一”假期前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点
1. 各二级单位4月实验室安全全覆盖自查的落实情况;
2.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准入许可书等文件的更新情况;
3. 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4.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情况。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