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举办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根据我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及要点》,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学校实验室安全一级单位(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中山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药学院(深圳))的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分管处领导及实验室技术安全科全体人员。

二、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3710-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培训主题

1.专题一 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及隐患整改

2.专题二 实验室安全专项应急演练培训

3.专题三 实验室安全培训课程体系及实训室建设

4.专题四 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及风险评估

5.专题五 实验室气体相关设备设施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6.专题六 实验室通风专题培训

7.实地考察交流等

四、其他相关事项

请各单位落实参训人员,并请于616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参训人员要求全勤,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培训者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报名二维码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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