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新学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对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即日起至97日,对照《中山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见附件),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各二级单位应对实验室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情况做好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本次检查专家队伍将由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等五所高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组成。

二、检查工作要点

1.各二级单位秋季学期初实验室全覆盖安全自查落实情况;

2.各二级单位对暑假前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发现隐患的闭环管理落实情况;

3.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4.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的上线及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