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放置校区(园)外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自查工作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9-14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教育部财务司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31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放置校区(园)外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管理,现开展放置校区(园)外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自查工作。
请各资产保管单位认真组织盘查本单位放置校区(园)外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实际情况,填写《放置校区(园)外使用的设备家具资产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自查情况表》),并同时更新“中山大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s://zc.sysu.edu.cn/)中相应资产卡片的存放地点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17:00前将《自查情况表》盖章签字的PDF版和EXCEL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sbglk@mail.sysu.edu.cn。不存在上述情况也需在《自查情况表》中填写“无此类情况”。未如实填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产保管单位承担,学校将依规追究资产保管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