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9-2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相关管理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安全应急管理能力,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予以各单位公共区域配置相关应急物品。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应急安全管理工作
1. 请各单位梳理本单位所属的楼宇、区域的应急物品柜数量、摆放位置及资产管理情况(保管人、固定资产标签),形成应急物品柜核查台账(见附件1)。
2. 各单位应每月对柜内物品至少核查一次,并在每个急物品柜柜门外张贴对应的柜内物品清单及核查情况表(模板见附件2)。
3. 请各单位结合楼宇(层)消防疏散指示图,在指示图中明显标记出各楼层应急物品柜的位置。
二、各单位报送应急物品需求
1. 应急物品柜需求。排查本单位公共位置需新增应急物品柜的数量及拟摆放位置,并填写于应急物品需求汇总表(附件3)。
2. 柜内物品需求。检查本单位现有应急物品的种类、数量是否齐全完好,使用期限是否符合应急安全要求。并根据应急物品标配数量(见附件2),统计本单位应急物品的需求,一并填入附件3中。
三、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急物品柜应放置于能够快速到达且易于识别的位置,并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报送申请,切勿造成资源浪费。
2. 请各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通过邮件报送附件1、3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审核。
附件:1.应急物品柜核查台账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