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及评审的通知

发布人:戴伟霖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现定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8:30-12:30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评审。评审小组、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将现场听取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在听取工作汇报和审议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后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将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并作为学校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评价依据之一。

  • 考核对象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名单见附件1。

  • 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一、二级单位工作汇报

1.实验室安全一、二级单位依次汇报单位本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地点为南校园中山楼713会议室,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6分钟PPT汇报,2分钟提问)。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汇报;

2.原则上各单位应由分管实验室安全院领导进行现场汇报;

3.各单位现场汇报人员须在上午8:30准时到场,汇报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评审小组集中审议实验室安全三级单位书面报告

评审小组集中审议实验室安全三级单位提交的本年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书面报告材料。

(三)综合评定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材料、2023年学校历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数据、2023年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情况,并综合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情况,评审小组将对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结果建议,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第一、二、三级单位名单

2.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安排表

附件_.rar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7日

(联系人:陈骞,联系电话:020-841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