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填报2025—2026学年教研仪器仪表类贵重仪器使用情况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其中要求报送上一学年度我校教学科研仪器仪表类贵重仪器使用情况数据。为做好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内容
(一)填报对象:2026年8月31日(含)前在账,且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仪表类设备。
(二)填报内容: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贵重仪器的使用机时、支持研究项目及成果等情况。
二、填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2025-2026学年教研仪器仪表类贵重仪器使用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各项字段,参照字段说明逐项填报。
2.《统计表》全部填写数字,且所有单元格均不能空项,如无,需填写“0”。
3.《统计表》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设备秘书统筹填报。
4.请负责填报的老师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会导致系统校验无法通过的情况:
①教学+科研+加社会服务使用机时>开放使用机时;
②有培训人数,但使用机时为0;
③有测样数,但机时为0。
5.所填报仪器的机时数据,需有对应的使用记录明细作为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6.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管理要求,逾期未报的,相关仪器设备将按照“0”机时处理;因未如实填报而给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产保管单位承担,学校将依规追究资产保管单位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将完成填报的《统计表》电子版(excel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通过邮箱sbglk@mail.sysu.edu.cn提交我处。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6〕16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29日
(联系人:焦之洋,联系电话:020-84112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