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化学废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设备〔2018〕44号

 

各有关单位:

    原承接我校化学废物处置的广州中滔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资质原因不能与我校续签后续服务。因广州市内极少既有规模且资质较全的处置公司,经广泛调研和严格遴选,学校现拟与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达成短期废弃物处置服务协议。同时,按相关法规,废物处置不能跨市运输,因此我校委托广州途胜运输公司负责化学废物运输。

因处置公司和运输模式较以往有较大变化,且期间存在服务的不确定性。为保障学校化学废物有序、安全处置,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化学废物收集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一)基本要求

    1.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化学废物回收处置工作。

    2.化学废物集中暂存点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做到规格、标识相对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①空间充足,选址符合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求;

    ②墙壁、天花板和地板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

    ③相关安全标识清晰、明确,包括化学废物暂存点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危险废物标识;

    ④设立门禁系统。

    3.从事化学废物处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处理化学废物时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二)收集流程

    1.化学废物必须分类收集、隔离存放,同一类化学废物混存前须进行相容性测试,通过后方可混存。严禁将未经无害化处理、可能污染环境的化学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当成一般生活垃圾随意弃置或堆放填埋。

    2.实验后产生的化学废物,要求使用25升标准塑胶桶收集,并保证桶盖拧紧,密封完好。

    3.未使用的过期或废弃的液体试剂或固体粉末,可原瓶回收,但必须保证原始标签清晰无误。

    4.空瓶、碎玻璃及各类破损玻璃器皿或其他材质器皿,须进行预处理,清洗干净,无化学试剂残留,并用结实的纸箱包装。

    5.认真核对化学废物并填写《化学废物报废清单》(附件1),保证清单与实物一致,保证清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6.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收集、审核本单位的《化学废物报废清单》,确认无误后发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7.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核全校《化学废物报废清单》,并把审核意见反馈至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

    二、化学废物的现场收集

    (一)化学废物打包。各实验室根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的《化学废物报废清单》,按照安全标准规范对化学废物进行打包,所有化学废物外包装上必须贴上对应的《化学废物报废清单》,否则运输公司将拒收。

    (二)化学废物暂存。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前通知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具体回收时间与地点,各安全员负责通知本单位各实验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将化学废物转移到指定暂存点放置并妥善保管。

    (三)化学废物现场收集确认。现场回收时,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必须现场清点、核对、确认化学废物及清单,并填写《化学废物报废现场确认单》(附件2)。

    (四)化学废物转运和处置。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运输公司将核对确认后的化学废物搬运、装车,并做好交接记录(附件3),由运输公司负责将化学废物运至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附件:1.化学废物报废清单.xls

               2.化学废物报废现场确认单.xls

               3.化学废物报废现场交接单.xls

               4.化学废物回收处置流程及现场回收确认流程.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陈文广、张洁;联系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