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 “五一”节前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暨落实教育部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设备〔2019〕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的要求,抓好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现决定开展“五一”节前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请各单位即日起至“五一”节期间,对照《中山大学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考核项目》,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安排整改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2.学校检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2019年4月25日至30日期间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校大检查工作重点
1.检查各单位根据教育部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内容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是否有针对性检查指标,自查工作有无全覆盖排查安全隐患,有无建立自查台账,有无落实隐患整改。
2.专项摸查各单位实验用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为使我校实验用特种设备在国家相关法规指导下规范安全运行,学校拟启动对特种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前期各单位报送的《二级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清单》,此次检查将现场核查相关实验室填报的数据、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学校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陈文广,联系电话:84110552;邮箱:sbcja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