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

发布人:管理员

一、办理条件

1. 前置条件:实验室自评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标准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培训合格证明;

2)实验室平面图;

3)承诺书;

4)实验室体系文件。

二、办理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线下提交审核,办理盖章;再通过“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责任科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

五、联系人

张洁(020-841105524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