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核查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储存和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设备〔201975  

 

各有关单位:

学校今年4月曾发布《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做好2019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设备〔201920号),请各单位做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使用审批并建立动态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台账。

为落实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规,现开展全校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台账核查。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已建立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台账信息(我处已将5月各单位提交的台账信息发给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全面核查本单位所辖实验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储存和使用情况,填写《中山大学病原微生物及样本使用备案登记表》(附件),于20191220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及签字盖章的《登记表》扫描件通过OA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反馈我处;如果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使用的单位,也请通过OA反馈信息。

如出现误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保管人、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单位负责人承担,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附件:中山大学病原微生物及样本使用备案登记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29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841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