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工作的问与答(持续更新中)
设备验收等相关问题
1.Q:设备物资验收的范围及验收工作的依据?
A:凡使用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经费采购的设备物资及接受捐赠的设备物资均须进行验收,其验收工作适用《中山大学设备物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中大设备〔2018〕6号)。
2.Q:设备物资验收的方式?
A:验收方式分为采购项目经费负责人(以下简称“用户”)验收、资产使用单位验收、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四种方式。
3.Q:设备物资的主要分类?
A:设备类、家具类和实验材料。
4.Q:四种验收方式之间的区别?
A:(1)单价或批量总价未达资产建账管理标准的设备物资,用户验收;在资产建账管理标准以上,但未达到学校限额,资产使用单位验收;在学校限额以上,但未达到教育部管理的贵重仪器设备标准(40万,下同),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在教育部管理的贵重仪器设备标准以上的为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
(2)实验材料,单价或批量总价未达到学校限额,用户验收;在学校限额标准以上,资产使用单位验收;
(3)捐赠的设备物资,资产使用单位验收。
5.Q:资产使用单位指的是学院吗?
A:不完全正确,资产使用单位包括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等设备和家具的使用单位。
6.Q:归口管理部门是哪一个部门?
A: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设备物资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来说就是负责对经本处审核签订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进行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
7.Q:开箱就是验收吗?
A:不正确。开箱是验收工作的第一步,主要核对货物外观和数量名称是否符合合同(协议书)的配置清单约定。验收方式一般都应该包含以下四个环节,开箱验货,安装试运行,技术质量验收,资料归档。
一般常说的验收(或者现场验收)即为技术质量验收环节,该环节非常重要,是整个采购流程中对设备物资的质量把关的最重要环节。
8. Q:开箱应注意哪些问题?
A:
(1) 到货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尽快举行双方(进口免税货物需用户代表、供应上代表、中大外贸代理公司三方)开箱验货;
(2) 货物型号、数量等应与合同的配置清单相符;
(3) 货物随箱应有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外包装完整,有清晰的标识;
(4) 货物含有安装工程内容,或者属于定制类型的,材料进场安装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质的合格检测证明材料(如没有特别说明,至少应符合相关国标要求);供应商应标时提供了制造商/代理商授权书(或货源渠道证明)的,到货后应提供货源渠道合法性证明材料;
(5) 货物属于家具类的,供应商须提供本批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和成品的合格检验证明材料;数量较多的家具成品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检测内容需涵盖相关国标中的安全性能、力学性能等基本项目。
(6) 国内货物,用户代表须对以上资料清点后,填写《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开箱验货表》,与供应商代表双方签字确认。
(7) 进口免税货物需中大进出口贸易公司在场,连同用户代表、供应商代表三方开箱验货,如上请点无误后填写《中山大学进口设备物资开箱验货表》并三方签字确认。如有品牌、型号或产地不符情况,责成供应商限定时间内提供说明函,交至设备处采购管理科免税组处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
(8)请用户老师留存开箱验货的所有材料,届时作为技术质量验收的必备的资料。
9.Q:验收报告上的合同(协议书)编号指的是?
A:对于进口免税设备,填写《中山大学进口货物购销协议书》编号;对于国内采购的设备物资,填写《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通用货物类)》编号。
10.Q:技术质量验收时必须邀请专家在场吗?对专家的资质要求有哪些?哪方负责邀请?
A:(1)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的技术质量验收必须邀请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组长必须由专家担任。特别提醒,验收小组对监督验收结果负责。
(2)专家原则上应为既非用户所在单位也非资产使用单位且熟悉该设备性能指标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3)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的专家由资产使用单位负责邀请;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的专家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邀请。
11.Q:技术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采购合同(协议书)?
A:不完全正确,除采购合同(协议书)外,还应包括采购文件,特别是中标人的应标技术参数的响应说明(或技术要求/规格偏离表)。
12. Q:技术质量验收现场需重点注意事项?
A:(1)供应商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证明文件到场。(2)供应商应准备好招标时的应标书副本一份,供专家查对。
13. Q: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
A:用户是验收工作直接责任人;资产使用单位是设备物资验收的主体责任部门,特别应对资产使用单位验收和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这两种方式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14.Q:进口免税设备现场验收通过后为什么还要等验收资料整理上交后才会收到中大进出口贸易公司的尾款支付确认函通知?
A:主要针对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两种方式的进口免税设备。由于测试的参数较多,即使现场专家确认验收通过,但验收报告和测试报告可能还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一般要求现场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材料必须完整上交,资产使用单位或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收到归档材料后,需在设备处的合同跟踪管理系统登记验收日期,系统自动通知中大进出口贸易公司可启动支付全款或者尾款流程。
15.Q:资产使用单位在设备处的合同跟踪管理系统的登录权限在哪?
A:一般为单位设备秘书,具体可咨询所在单位的党政办、设备科或者综合科。
16.Q:完整的验收材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A:按验收方式分:
(1)资产使用单位验收,包括①《中山大学设备物资验收表》②开箱验货表(含合同配置清单及双方签字);
(2)资产使用单位监督验收,包括①《中山大学统一采购设备物资验收报告1》②开箱验货表(含合同配置清单及双方签字)③验收测试报告④安装调试报告(可选);
(3)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验收包括,①《中山大学统一采购设备物资验收报告2》②开箱验货表(含合同配置清单及双方签字)③验收测试报告④安装调试报告(可选)。
17.Q:对于进口免税设备验收通过并且已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后后,用户还需注意跟进处理哪些事情?
A:(1)及时跟中大进出口贸易公司联系,落实尾款支付事宜;(2)取得结算票据后及时到我处设备管理科办理报增固定资产手续;(3)到学校核算部门冲账。
18. Q:纠纷处理途径?
A:验收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且用户和供应商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请用户和资产使用单位及时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处理。
二、工作联系方式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址:http://sbc.sysu.edu.cn
设备验收业务联系电话:8411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