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6-08
设备〔2020〕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保障我校实验室安全和校园环境安全,现决定自2020年起,进一步将我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的覆盖范围扩大至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及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人员。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下简称“《工作方案》”,附件1),《工作方案》适用于实验室安全分级为一、二、三级的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2),涉及的关键要素可参阅《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要素简表》(附件3),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