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初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1年秋季开学初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学校拟在近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即日起至2021910日前。

2.学校检查: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1.单位自查:请各单位对照《中山大学2021年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见附件),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2.学校检查:学校飞行检查以抽查形式进行,范围与各单位自查范围一致。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各类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

2.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仪器设备(特别是高温设备、特种设备)及消防安全管理;

3.实验室人员准入培训、考核及个人防护情况;

4.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回收处置;

5.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2021年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