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21
各有关单位:
学校近期启动2021学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检单位
实验室安全一、二、三级单位(分级名单见附件1)。
二、 检查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对照《中山大学2021年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见附件2),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检查专家组,联合保卫处及总务部对各单位实验室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1.查阅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文件资料;
2.现场抽查实验室。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3.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及落实情况;
4.各类风险源(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的采购、存储和使用管理;
5.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回收处置;
6.实验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第一至三级单位名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