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清理实验材料采购平台2021年及以前订单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用户和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材料采购平台管理,维护采购活动的严肃性,保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采购活动当事人诚信履约,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的规定,现对我校实验材料采购平台(http://sycl.sysu.edu.cn20211231日前的订单进行清理。

请广大师生用户登录平台抓紧时间完成订单验收,并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下采购订单的结算业务。我处将于2022425日(周一)17:00后,对20211231前已生成的但仍处于未完成状态的订单进行全面清理。

因商品质量、货期长等原因,确需延期的线上和线下订单,请师生用户在2022420 日前填写《延期订单汇总表》(附件)并发送至gnhtsysu@mail.sysu.edu.cn。不提交或逾期提交延长申请的订单将被全部清理。

特此通知。

  

附件:延期订单汇总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