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填报 2021-2022学年教研仪器仪表类贵重仪器使用情况数据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9-05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需请各单位配合填报相关数据,具体填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对象、内容
1.填报对象:2022年8月31日(含)前在账,且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仪表类设备。
2.填报内容: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贵重仪器的使用机时、支持研究项目及成果等情况。
二、填报要求
1.为节省各单位填报时间,我处已协助将各单位填报的科技部、财政部2021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贵重仪器机时数据导入教育部要求填报的《2021-2022学年教研仪器仪表类贵重仪器使用情况统计明细表》(以下简称《统计明细表》)中。请各单位按照《统计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补充完善。
2.《统计明细表》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各单位设备秘书。
3.所填仪器的机时数据,需有对应的使用记录明细作为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完成填报的《统计明细表》电子版(excel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通过邮箱(sbglk@mail.sysu.edu.cn)提交我处。逾期未报的,相关仪器设备将按照“0”机时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