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初暨全国“两会”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初和全国“两会”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现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即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期间,对照《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附件1),针对本学院学科特点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各二级单位应对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做好记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学校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

二、检查工作要点

(一)重新启用或搬迁后新投入使用的实验室在水、电、气等基础条件和仪器设备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核、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场所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各单位在2022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飞行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

(四)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参考要素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227